金曲歌王青峰和恩师林暐哲之间官司不断,青峰、青峰母亲廖碧珍主持的哈里坤的狂欢公司被控告违反版权法,检方起诉;台北地方法院今判青峰、哈里坤的狂欢公司均无罪,可上诉。
台北地院指出,青峰2008年和林暐哲公司“林暐哲音乐社”签订词曲版权授权合约,而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通知林暐哲不续约,存证信函已写明双方合约到2018年12月31日为止,将不续约;林暐哲收到存证信函并没有质疑内容正确性,反而询问要如何妥善处理。
再者,青峰、林暐哲和双方委任律师2018年12月4日、6日会面协商,并签署合约终止同意书,认定两人均同意词曲版权授权合约不再续约,甚至林暐哲还表示要完全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,要求青峰研拟对外声明稿。
判决指出,虽然青峰未在词曲版权授权合约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提出反对,但双方已经签署合约终止同意书,仍认定词曲版权授权合约不再续约,因此认为除林暐哲证述外,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青峰、哈里坤的狂欢公司有违背版权法规定,判决无罪。
检方起诉指出,青峰2008年8月与“林暐哲音乐社”签订创作词、曲版权授权合约,约定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签约期间,青峰所创作的词曲等音乐著作,专属授权“林暐哲音乐社”,如果未于合约届满前3个月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反对,合约自动延长1年。
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通知林暐哲不续约,林暐哲2019年4月2日、4月9日以存证信函告知青峰因未在合约届满前3个月前反对,合约仍有效,青峰却于2019年4月12日至9月6日公开演唱已授权“林暐哲音乐社”的著作,违反版权法。
台北地院开庭时,林暐哲到庭接受检辩诘问指出,他移转了一亿多元的合约给青峰,已经算净身出户,但不包括词曲创作授权合约的解约。
青峰抗辩,他与林暐哲合作十多年,无条件信任对方,他努力创作累积500件作品,没日没夜地怀抱热情,“作品都是历经伤痛写出来的”,林却以提假处分、刑、民事诉讼夺他的创作, “林暐哲已不再是我认识的神秘人了”,盼望以后不要再有创作人遭受如此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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